【文匯報】[2019-07-02]依法嚴懲暴徒制止暴力衝擊
【文匯報】[2019-07-02]依法嚴懲暴徒制止暴力衝擊

今年七月一日是香港回歸祖國22 周年的紀念日,本是香港市民萬眾同歡共賀的日子。但是,極少數激進示威者卻刻意衝擊警方防線,向警員投擲懷疑是腐蝕性液體及石灰,令到多位警員受傷。有人甚至用鐵籠車、鐵支和鐵錘等工具,暴力砸爛立法會大樓的玻璃牆,向大樓丟燃燒性物品。從電視等媒體直播的鏡頭,大家都可以清楚地看到,上述種種行為嚴重破壞了香港社會的安寧和正常的社會秩序,再也不是某些人聲稱的所謂「和平示威」,這些人更不是什麼「手無寸鐵」的示威者,而是手持攻擊性器械,無法無天的暴徒。如果不懲處這些極少數的害群之馬,香港就將淪為暴力和罪惡的「天堂」,廣大市民所期盼的安居樂業和繁榮穩定,也將變成一句空話。

香港是法治社會,擁有完善的法律體系,香港有示威遊行及言論的自由,之前的許多大規模的示威遊行,都是和平理性地進行,甚少出現違法暴力事件。但是,昨天發生的極少數激進示威者衝砸立法會大樓事件,有人涉嫌觸犯了「刑事毀壞」、「強行進入」、「襲警」等多項罪名。根據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200 章60 條「摧毀或損壞財產」,任何人無合法辯解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,即屬犯罪,最高刑罰可判監10年;根據《公安條例》第23條,任何人如果強行進入某個處所,即屬犯罪,最高刑罰可判監2年;襲擊警察及阻擾警察執行公務,則是嚴重的犯罪行為,可被監禁6個月到2年。如果情節更嚴重的話,就有可能涉嫌觸犯「暴動」罪,最高刑罰可判10 年。另外,有個別示威者將金紫荊廣場上的國旗擅自取下,換上黑色旗幟的行為,也涉嫌觸犯了國旗法。

大家都知道,社會學有個「破窗理論」:一扇窗戶被打破後,如果不立即修復的話,接着就會有連鎖效應,有更多的窗戶被打破。很顯然,今日立法會大樓被衝擊、玻璃門被砸爛,如果不及時制止,不懲處肇事暴徒的話,潘多拉的盒子就會被打開,將有更多的激進人士效仿,香港將會有更多的大樓和商廈被衝擊,更多的玻璃門被砸爛,好端端的東方之珠,就會變成無法無天的混亂之地。因此,少數激進示威者這些暴力衝擊、襲警傷人的行為,已經嚴重超越了和平示威及正常表達意見的範圍,是對香港社會法治秩序的挑戰,更是對希望理性溝通、和諧共處的廣大市民的挑戰。我們強烈譴責所有的違法暴力行為,期待廣大市民都來抵制這些罪惡行為;同時,呼籲警方應嚴正執法,用必要的手段來制止和懲處這些暴徒,以確保香港社會的繁榮穩定和廣大市民的福祉。

需要指出的是,香港雖然還沒有落實23 條立法,但也有「叛逆罪」,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。只要是用武力攻擊立法會或政府總部及其他政府機構,就有可能觸犯了這條罪行。因此,圍攻立法會的示威者,都可能觸犯了這條罪。律政司應該從嚴打擊這些行為,依法起訴這些涉嫌違法之徒。

黃英豪保公義大聯盟召集人